Article 5

In force

浦东新区应当统筹农村生态环境治理、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与农业绿色发展。

浦东新区探索推行农田退水规范化管理,防治农业面源污染。浦东新区农业农村部门应当优化畜禽、水产养殖空间布局,加强畜禽、水产养殖污染防治以及对使用化肥、农药的监督管理和指导。

Local Regulations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ugust 15,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