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2
In force区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自然灾害风险评估和治理,制定自然灾害防治年度方案,落实防治责任,明确防治目标任务、监控和防御措施、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街道办事处根据市、区自然灾害风险评估结果,制作本辖区灾害风险地图,标示自然灾害风险重要防控区域、灾害风险类型、风险点、风险等级、疏散路线、消防设施、医疗设施、应急避难场所和安置点等,并向公众公开。街道办事处在自然灾害风险重要防控区域、重大风险点和重点防控单位设立警示标牌,标明自然灾害风险类型、影响范围和安全转移路线、避难场所、责任人、灾情险情报告电话等信息。
Local Regulations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