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0

In force

驾驶电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应当遵守有关道路交通安全的规定。电动自行车应当在划定的车道内行驶,在没有划定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右侧行驶。

驾驶电动车不得在人行道行驶。

驾驶电动车上道路不得逆向行驶,不得在道路上追逐竞驶;不得牵引、攀扶车辆或者被其他车辆牵引;不得有吸烟、饮食、手中持物、单手扶持行驶或者浏览电子设备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Local Regulations · 酒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