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7

In force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等群体的特点与需求,配备适老化、适儿化设施和无障碍设施,采取多种形式,提供便利可及的公共文化服务。

公共文化设施管理单位应当开设适合未成年人特点的文化活动,支持和帮助学校开展各类教育教学活动;依托有条件的医院、养老院、福利院、疗养院、老年人活动中心、残疾人服务场所等,开展适合老年人、残疾人的文化、体育、娱乐活动。

Local Regulations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