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8
In force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制定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行业标准,遵循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节能环保的原则,并与本省经济社会发展、建筑业技术和管理水平相适应。
省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建立计价依据动态管理机制,适时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和管理措施。
全省统一的计价依据由省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所属的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负责制定。补充性计价依据由市(州)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所属的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根据当地实际及时编制。制定或者编制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应当采取论证会、座谈会等方式,征求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的意见。
Local Regulations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