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

In force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工程造价活动事中事后监管机制,根据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实施差异化监管措施,及时查处相关违法、违规行为,并将监督检查结果向社会公布。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对建设工程全过程各阶段的工程造价成果文件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存在问题的,应当及时纠正处理;被检查单位应当予以配合,如实提供有关资料,不得阻挠和妨碍。

Local Regulations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