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7

In force

四川天府新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天府新区管委会)是省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委托成都市管理,行使省人民政府和成都市人民政府依法赋予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统筹天府新区改革发展和体制机制创新,负责天府新区规划,履行直管区的经济、社会、文化、生态文明建设等行政管理职能。

天府新区管委会按照机构编制相关规定和发展需要设置工作机构。天府新区管委会及其工作机构在权限范围内制定相关行政规范性文件,履行相应行政审批、行政处罚等行政管理权。

直管区内的街道办事处按照天府新区管委会的部署,承办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和公共安全等工作,依法履行综合管理、统筹协调、应急处置和行政执法等职责。

Local Regulations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