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6

In force

有关执法部门查处住宅小区内的违法行为时,执法人员可以依法进入违法现场调查、取证,业主、物业使用人以及现场相关人员应当配合,不得拒绝、阻挠。必要时,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予以协助。

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影响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办案,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居民委员会、物业服务人等单位和个人提供的照片、视(音)频等相关资料,经查证属实的,可以作为行政执法案件证据材料。

Local Regulations ·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