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古茶树保护条例Article 9In force本市行政区域内树龄一百年以上的古茶树,实行分级保护:(一)对树龄三百年以上的古茶树实行一级保护;(二)对树龄一百年以上不满三百年的古茶树实行二级保护。对五百年以上的古茶树实行特别保护。凤凰山省级自然保护区核心保护区内的古茶树,按照自然保护地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进行保护。Local Regulations · 潮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 2023Article 8Back to full textArticle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