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2

In force

道路货运站(场)经营者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按照货物的性质、保管要求进行分类存放、堆放整齐,保证货物完好无损;

(二)危险货物按照国家规定装卸、存放;

(三)搬运货物时轻装、轻卸,防止混杂、撒漏、破损;

(四)仓储等经营场所符合消防安全条件,消防器材、设施配备齐全有效;

(五)法律、法规的其他规定。

Local Regulations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