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6
In force市人民政府按照国家、自治区相关禁止和限制规定,深入推动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在生产、流通、使用、回收处置等各环节的污染防治工作。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单位通过广播、电视、报刊和互联网等媒体开展不可降解塑料制品污染防治的公益宣传。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生产、销售和使用禁限塑料制品和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的行为进行举报。
Local Regulations · 乌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