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

In force

市人民政府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负责樟子松及其生存环境的保护和管理工作。

公安、财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房和城乡建设、文化和旅游、应急管理、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承担樟子松及其生存环境的保护、管理有关工作。

樟子松病虫害、火灾的预防、救治与扑救工作由各相关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分工负责。

Local Regulations · 呼伦贝尔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