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0
In force市、区(县)工业和信息化等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传统制造业及工业企业的引导,促进企业生产方式和组织模式创新,推动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经营管理、运维服务等环节实现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鼓励工业(产业)园区、行业龙头企业搭建工业互联网公共服务平台、智能制造公共服务平台,并加强推广应用,促进供需对接;鼓励中小型工业企业开展数字化升级改造。
市、区(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应当依托工业(产业)园区、行业龙头企业和行业协会等,加强工业数字化转型的宣传、引导,树立重点行业数字化、智能化转型标杆。
Local Regulations · 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