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5
In force自治县实行瑶医药传承人制度。自治县人民政府中医药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文化旅游主管部门组织遴选瑶医药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传承人,制定瑶医药传承标准,建立和完善瑶医药师承教育制度,支持自治县名瑶医、有丰富临床经验和技术专长的瑶医医师以及瑶药专业技术人员带徒授业,传授瑶医药理论和技术方法,传承有独特疗效的瑶医诊疗技术,定期开展瑶医药学术交流。
Local Regulations · 恭城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