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7

In force

大、中型户外广告设施设置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五年。

大型户外广告设施设置期限届满需要继续设置的,设置人应当在设置期限届满三十日前向许可机关提出延续申请,并提供有效的安全检测合格报告;不再设置的,设置人应当自设置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十日内自行拆除,并将载体恢复原状。

中型户外广告设施变更或者设置期限届满需要继续设置的,应当在变更后或者设置期限届满后十五日内重新备案;不再设置的,设置人应当自设置期限届满之日起十五日内自行拆除,并将载体恢复原状。

Local Regulations · 自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