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9

In force

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议案,如果其中有重大问题需要进一步研究的,经主任会议提出,并经常务委员会会议同意,可以暂不付表决,交有关专门委员会进一步审议,提出审议报告,或者委托有关工作委员会提出审查意见,在之后的常务委员会会议再审议决定。

Local Regulations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5,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