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0

In force

常务委员会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前,专门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应当将各方面对该项工作的意见汇总,交由市人民政府、市监察委员会、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研究并在专项工作报告中作出回应。

Local Regulations · 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