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4

In force

违反本条例第九条第一项规定,行人闯红灯、翻越交通护栏、乱穿马路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规定进行处理。

违反本条例第九条第三项规定,未在规定地点有序停放共享电动自行车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城市管理主管部门,依照管理权限,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并处二十元罚款。

Local Regulations · 怀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