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9

In force

院前医疗急救网络应当按照国家标准配置救护车。

院前医疗急救救护车内应当配备符合院前医疗急救要求的急救设备和相应数量的医师、护士、驾驶员、担架员等院前医疗急救人员。

院前医疗急救救护车应当安装统一的警示灯具、警报器,喷涂统一的院前医疗急救标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非院前医疗急救救护车上使用含有“120”“急救”字样以及易与院前医疗急救标识混淆的标志图案。

Local Regulations · 沈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