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

In force

市、旗县级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负责统筹推进本行政区域内移风易俗工作。

市、旗县级人民政府发展改革、财政、民政、农牧、教育、卫生健康、公安、司法、民族事务、林业和草原、市场监督管理、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城市管理等部门和单位,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协作配合,共同做好移风易俗相关工作。

Local Regulations · 通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