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1

In force

推行丧事简办。倡导节地生态集中安葬。在实行火葬的地区,提倡寄存、播撒、植树、种花、种草、海葬等不占或者少占土地的方式处理骨灰;在允许土葬的地区,提倡以深埋、不留坟头的方式安葬遗体。

反对丧期冗长、雇人哭丧、鼓乐扰民、低俗表演、封建迷信等丧事行为。

禁止制造、销售封建迷信的丧葬用品;禁止在实行火葬的地区出售和使用棺材等土葬用品;禁止散埋乱葬;禁止修建活人墓、豪华墓或者硬化大墓。

尊重少数民族的丧葬习俗;自愿改革丧葬习俗的,他人不得干涉。

Local Regulations · 通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