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1

In force

各级人民政府以及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对事关经济社会发展、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者社会公众切身利益、容易引发社会稳定问题的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和重大活动,决策前应当开展社会稳定风险分析与评估,提出风险防范化解预案。

Local Regulations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