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2

In force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督促、指导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责任;加强新兴行业、领域以及使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等的安全风险辨识。

Local Regulations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