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5

Amended

在每年年底前,提出与本委员会职责相关的执法检查的建议议题,由常委会办事机构拟订常委会执法检查年度计划,报主任会议通过。

组织实施执法检查年度计划,拟订执法检查方案,提交主任会议通过。

协助执法检查组提出执法检查报告,由主任会议决定提请常委会会议审议。常委会会议审议后,由常委会办事机构将审议意见和执法检查报告交有关机关研究处理。必要时,可以组织督促检查。

Local Regulations · 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pril 29, 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