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9

Amended

省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提出每届省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办法草案,交各代表团审议。会议秘书处根据各代表团意见进行修改后,由主席团提交大会全体会议通过。

其他各次省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补选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省人民政府省长、副省长,省监察委员会主任、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和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具体办法,按照地方组织法的规定,由本次省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决定。

Local Regulations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27,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