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9
In force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坚持以农民为主体,以乡村特色优势资源为依托,挖掘农业农村多重价值,支持、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因地制宜扶持发展现代种业、种植业、养殖业、农业装备制造业、农产品加工及商贸流通业、农村电商、乡村手工业等涉农产业,培育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进农业与文化、旅游、康养等深度融合,支持创建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特色小镇,发展红色旅游、乡村全域旅游。
Local Regulations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ne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