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4

In force

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决定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等涉及快递从业人员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应当依法与职工方开展集体协商。

快递行业工会组织、企业代表组织可以就快递从业人员最低劳动报酬标准和劳动报酬调整幅度等,依法开展行业性集体协商。

Local Regulations · 徐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December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