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78

In force

从事旅游客运服务,应当具有旅游客运资质并接受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旅游、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的监督、管理和指导。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照规定审定并公布具有旅游客运资质的经营者和车辆的名录。

Local Regulations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