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60
In force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旅游应急管理纳入政府应急管理体系,组织编制旅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应急演练。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应当指导旅游经营者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应急预案的主要内容并监督落实。
旅游场所遇有突发自然灾害或者出现重大安全隐患时,当地人民政府应当及时启动应急预案,采取临时关闭、疏散转移等措施,确保旅游者安全。
Local Regulations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