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7

In force

城市新建、扩建道路时,应当合理设置绿化分车带,种植行道树,保护原有树木和绿化景观。

种植行道树应当选择适宜本市生长的树种,按照技术规范种植,并符合行车视线、行车净空的要求;不得干扰交通标志标线、遮挡信号灯以及路灯照明,不得有碍交通安全和畅通。

Local Regulations · 拉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ugust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