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1

In force

全面推行工程建设项目分级分类管理,有关部门应当根据项目性质、投资规模、风险程度等,分别制定审批流程图,明确审批事项、审批时限及申报材料清单。优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与投资审批、规划等管理系统数据实时共享,实现信息一次填报、材料一次上传、相关评审意见和审批结果即时推送。

根据施工图审查改革有关规定,依照法定程序报经同意后,实行免审承诺制。对已经作出施工图免审承诺的项目,在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时无需提供施工图审查合格证明。

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对社会投资的小型低风险新建、改扩建项目,由有关部门发布统一的企业开工条件,企业取得用地、满足开工条件后作出相关承诺,有关部门应当直接发放相关证书,项目即可开工;对带方案挂牌出让地块和有意向单位的工业用地,探索推动项目建设条件核实与交通、环境、安全等评估评价工作并行开展,同步落实建设条件和管控要求,推进“拿地即开工”。

Local Regulations · 阜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