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5

In force

市、县级人民政府可以将公共教育、劳动就业、社会保险、医疗卫生、养老服务、社会服务、户籍管理等领域企业和群众经常办理且基层能有效承接的政务服务事项以委托受理、授权办理、帮办代办等方式下沉至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或农村、社区便民服务站办理。

市、县级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管理机构应当推动集成式自助终端向农村、社区、园区、商场、楼宇和供销、邮政、金融、通信网点等场所延伸,方便企业、群众就近自助申请办理政务服务事项。

Local Regulations · 邢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