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3

In force

审计机关对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的管理、配置、使用情况和生态环境保护情况的审计,重点审查下列内容:

(一)资源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规划和计划的执行情况及其效果;

(二)资源环境保护相关资金的征收、分配、使用情况;

(三)资源环境保护项目的建设、管理和运营情况;

(四)土地、矿藏、水域、森林、滩涂、海域、海岛、湿地等的开发利用管理和保护治理情况;

(五)大气、水、土壤、固体废物等污染治理和生态环境保护情况;

(六)特许经营权、排污权、用水权、碳排放权、用能权等的管理、使用情况;

(七)自然资源资产负债情况。

Local Regulations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