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
In force省红十字会应当建立健全红十字应急救援体系。县级以上红十字会应当制定应急预案,筹措储备救灾物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应急救援队,按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和安排,参与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和灾后重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红十字应急救援工作纳入政府应急响应体系,将红十字救援队伍、仓储设施、物资储备、信息保障等列入当地应急体系规划建设。
在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中,执行救援任务并标有红十字标志的交通工具有优先通行的权利,依法免交通行费。
县级以上红十字会应当参与开展扶老、救孤、恤病、助残、助学等人道救助活动;按照《湖南省现场救护条例》等规定做好现场救护培训工作,组织应急救护演练,组织志愿者参与现场救护,提高群众自救互救能力。
Local Regulations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