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9
In force乡镇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主席团会议一般每三个月召开一次;有特殊需要的时候,可以临时召集会议。
主席团会议由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主持;主席因故不能主持会议时,由其委托的副主席或者其他主席团成员主持。
主席团举行会议时,可以根据会议内容,通知乡镇人民政府和有关单位负责人列席会议,可以邀请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列席会议。
主席团会议作出的决定须经全体成员的过半数通过。
Local Regulations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ugust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