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6
In force旅游经营者应当诚实守信,公平竞争,依法经营,规范服务。
旅游经营者履行下列义务:
(一)公开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不得以任何手段欺骗或者误导旅游者;
(二)不经营国家明令禁止的服务项目,维护旅游市场秩序;
(三)按照旅游合同约定的内容和标准,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
(四)对其从业人员进行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培训,保证各项服务文明、标准,民俗、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方面的展示和服务规范、准确;
(五)接受并配合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对其服务质量、收费标准、旅游安全、食品卫生、公共场所卫生及其他经营情况的监督检查,按照规定及时、真实填报经营情况统计报表;
(六)保护旅游资源和旅游环境,按照规定进行污水处理和垃圾回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Local Regulations · 鄂温克族自治旗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June 7,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