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3
In force开发旅游资源,建设旅游项目,应当符合自治旗旅游发展总体规划,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自治旗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审批旅游建设项目,应当书面征求同级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的意见。
旅游景区景点建设规划涉及自然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林业和草原、水行政、文物、宗教、生态环境等事项的,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旅游景区景点建设规划应当与相关规划衔接,经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审核通过后,方可组织实施。
Local Regulations · 鄂温克族自治旗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June 7,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