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67

Amended

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用的,责令改正,追回有关款项,限期退还违法所得,对有关责任单位通报批评、给予警告;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Local Regulations · 吉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ugust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