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9

In force

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规案,在下列重要立法事项上有较大争议的,可以由利益利害关系方以外的机构,进行专项研究和综合评估,并提交评估报告,为立法决策提供参考:

(一)地方性法规草案的调整范围;

(二)地方性法规草案提出的主要制度和重要规范的必要性、可行性;

(三)地方性法规草案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关系的重大调整;

(四)重要概念的含义;

(五)地方性法规草案中的其他重要问题。

Local Regulations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ugust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