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9

In force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坚持集中集约集聚的原则,组织编制本行政区域的国土空间规划,科学布局生产空间、生活空间、生态空间,严格落实国土空间用途管控要求。

涉及生态环境保护的各类专项规划应当与国土空间规划相衔接,增强生态环境保护的系统性和协调性。

Local Regulations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