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5

In force

重要网络设施、信息系统等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应当明确专门安全管理机构,并对专门安全管理机构负责人和关键岗位人员进行安全背景审查,定期开展反间谍安全防范教育培训。

发现通过网络窃取国家秘密、泄露国家秘密、搜集情报、干扰破坏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等行为的,网络运营者应当立即停止传输,保存有关记录,并向国家安全机关和保密行政管理等部门报告,按照要求进行技术安全防范整改。

Local Regulations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