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0

In force

龙川江流域水资源的保护利用应当符合水功能区划、生态流量管控指标的要求,优先满足城乡居民生活用水,保障基本生态用水,并统筹农业、工业和城镇景观用水等方面的需要。

自治州、龙川江流域县(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据经批准的本省长江流域水量分配方案,编制年度水量分配方案和调度计划,明确相关河段和控制断面流量水量、水位管控要求。

Local Regulations · 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