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4

In force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资源禀赋、产业基础和市场需求,做强做优奶业、玉米产业,大力发展肉牛、肉羊、饲草产业,做大马铃薯、大豆、小麦、水稻、向日葵、蔬菜、杂粮杂豆、羊绒产业,因地制宜发展中药材、燕麦、荞麦、胡麻、红干椒等特色产业和花卉、菌菇等林下经济,支持发展双峰驼和现代马产业。发展鹿、驴等特种养殖,推进肉苁蓉、锁阳等沙生植物产业化开发。支持奶业、玉米、肉牛、肉羊、饲草、羊绒、马铃薯等重点产业全产业链建设,推进优势特色产业融合发展。

Local Regulations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