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地方立法条例/Chapter 7 地方立法制度保障和其他规定Article 74In force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应当完善立法工作机制,采取立法工作专班等形式,加强对法规项目立法进程的统筹协调和法规内容的审核把关,提高地方立法质量和效率。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围绕地方立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组织开展立法课题研究,提出论证报告,形成科学的立法工作机制,为立法决策提供支持。Local Regulations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26, 2023Article 73Back to full textArticle 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