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7
In force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生态环境、自然资源、水利、农业农村、海洋、林业等部门,采取有效措施,保护本行政区域内山地、河湖、森林、湿地、海洋等具有代表性的自然生态系统,实施生态系统保护工程,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维护生态平衡;对已退化或者遭到破坏的具有代表性和重要经济、社会价值的生态系统,优先制定修复方案,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修复工程,进行治理和恢复。
Local Regulations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