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1

In force

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依法编制苗王城景区保护和发展规划、风景名胜区规划、旅游资源开发利用规划等专项规划。编制苗王城景区保护和发展规划应当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并与乡村振兴规划等有关规划相互融合,突出传承创新,彰显民族特色,促进民族团结。

编制苗王城景区保护和发展规划应当结合村庄分类与布局,统筹预留宅基地新建区域,满足核心保护区内居民因保护需要不能改建、扩建房屋的新建宅基地需求。

经依法批准的苗王城景区保护和发展规划应当严格实施,不得擅自修改。确需修改的,应当组织论证并广泛征求有关部门、公众和专家意见,报原审批机关批准。

编制、修改苗王城景区保护和发展规划应当邀请苗王城景区范围内的村民参与,充分听取村民意见,并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同意。

Local Regulations · 松桃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August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