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3

In force

自治县科学制定教育发展规划,合理配置教学资源;利用国家对民族地区教育事业优惠政策,改善办学条件,提升办学水平;大力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提升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水平,推进中等职业教育和普通高中教育协调发展,坚持学前教育公益普惠基本方向,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加快发展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进一步规范民办教育办学行为。

自治县加大教育投入,保障教育经费法定增长,确保教育经费足额到位。

自治县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

Local Regulations · 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August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