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5

Amended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建设单位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不按照规定配置必要的物业管理用房的,由县(市)物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Local Regulations · 临夏回族自治州人大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ugust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