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1

In force

城乡人居环境综合治理责任区按照下列规定进行划分和管理:

(一)实行城市化管理区域的责任区划分,按照《信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规定执行;

(二)各类园区、开发区内的公共区域由管理单位负责;

(三)乡村的道路、桥梁、公共广场、公共水域等公共区域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

确定责任区时,范围和权属划分不清或者有争议的,由有管辖权的市、县、区人民政府城乡人居环境综合治理主管部门予以确定。

Local Regulations · 信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