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7
In force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和有关部门制定统计调查项目应当论证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和科学性,合理确定调查范围、频率和指标数量。
统计调查项目组织实施机关应当向统计调查对象说明法定填报义务、主要指标涵义和有关填报要求等,并提供必要的业务指导、培训、咨询等服务。
禁止利用统计调查进行窃取国家秘密、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或者欺诈等违法犯罪活动。
Local Regulations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ugust 1, 2023